中山建安2020年06月19日訊--儲罐概念及用途:即儲存原油、汽油、煤油、石腦油以及各種不具有揮發性化學品的儲存設備,是儲運系統設施、煉油、化工裝置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儲罐發展簡介
20世紀70年代以來,內浮頂儲油罐和大型浮頂油罐發展較快。
第一個發展油罐內部覆蓋層的是法國。
1955年美國也開始建造此種類型的儲罐。
1962年美國德士古公司就開始使用覆蓋浮頂罐,并在紐瓦克建有世界上最大直徑為187ft(61.6m)的帶蓋浮頂罐。
1972年美國已建造了600多個內浮頂油罐。
1978年美國API650附錄H對內浮盤的分類、選材、設計、安裝、檢驗及標準載荷、浮力要求等均做了一系列修訂和改進。先進國家都有較齊全的儲罐設計專用軟件,靜態分析、動態分析、抗震分析等,如T形腳焊縫波帶分析。近20年也相繼出現各種形式和結構的內浮盤或覆蓋物。
1978年國內3000m3鋁浮盤投人使用,通過測試蒸發損耗,收到顯著效果。
1985年中國從日本引進第一臺10?104m3,全部執行日本標準JISB8501,同時引進原材料,零部件及焊接設備。
目前國內對10 3104m3油罐有比較成熟的設計、施工和使用的經驗,國產大型儲罐用高強度剛材已能夠批量生產。15 3104m3目前國內正在建設。
二、儲罐分類及特點
a.按制造材料分:非金屬儲罐、塑料防震儲罐、軟體儲罐、金屬儲罐(鋼殼襯里、鋁及合金等)。
b.按壓力分:
常壓儲罐:儲罐的氣相側壓力與大氣壓相同或小于1/3大氣壓(表)時,稱常壓儲罐。
低壓儲罐:大于1/3大氣壓(表)、小于0.1MPa時,稱為低壓儲罐。
可見低壓儲罐的工作壓力大于常壓儲罐,但是其壓力小于0.1MPa。
c.按所處環境分:地上儲罐、半地下儲罐、地下儲罐、洞中儲罐、海中儲罐
地上儲罐:指儲罐的罐底位于設計標高±0.00及其以上;罐底在設計標高±0.00以下但不超過油罐高度的1/2,也稱為地上油罐。
半地下儲罐:指儲罐埋入地下深于其高度的1/2,而且油罐的液位的最大高度不超過設計標高±0.00以上0.2m。
地下儲罐:指罐內液位處于設計標高±0.00以下0.2m的油罐。
d.按幾何形狀分:
立式圓柱形儲罐:按其罐頂結構又可分為固定頂儲罐(錐頂儲罐、拱頂儲罐、傘形頂儲罐、網殼頂儲罐(球面網殼)、滴形儲罐)和活動頂儲罐(外浮頂罐、內浮頂罐無力矩儲罐)。
臥式圓柱形儲罐:適用于儲存容量較小且需壓力較高的液體。
球形儲罐:適用于儲存容量較大有一定壓力的液體,如液氨、液化石油氣、乙烯等。
下面我們分別看一看各種儲罐的結構及特點:
錐頂儲罐
自支撐錐頂罐簡圖
錐頂儲罐又可分為自支撐錐頂和支撐錐頂兩種。錐頂坡度最小為1/16,最大為3/4,錐形罐頂是一種形狀接近于正圓錐體表面的罐頂。自支撐錐頂其錐頂荷載靠錐頂板周邊支撐于罐壁上,自支撐錐頂又分為無加強肋錐頂和加強肋錐頂兩種結構.儲罐容量一般小于1000m3。支承式錐頂其錐頂荷載主要布梁或鑲條(架)及柱來承擔。
柱子可采用鋼管或型鋼制造。采用鋼管制造時,可制成封閉式,也可設置放空孔和排氣孔。柱子下端應插人導座內,柱子與導座不得相焊,導座應焊在罐底板上。其儲罐容量可大于1000m3以上。
錐頂罐制造簡單,但耗鋼量較多,頂部氣體空間最小.可減少“小呼吸”損耗。自支撐。錐頂還不受地基條件限制。支撐式錐頂不適用于有不均勻沉陷的地基或地荷載較大的地區。除容量很小的罐(200m3以下)外,錐頂罐在國內很少采用,在國外特別是地震很少發生的地區,如新加坡、英國、意大利等用得較多。
拱頂儲罐
傘形頂儲罐
自支撐傘形頂是自支撐拱頂的變種,其任何水平截面都具有規則的多邊形。罐頂荷載靠傘形板支撐于罐壁上,傘形罐頂的強度接近于拱形頂,但安裝較容易,因為傘形板僅在一個方向彎曲。傘形罐頂在美國API650和日本JISB8501油罐規范中被列為罐頂的一種結構形式。但在國內很少采用。網殼頂儲罐(球面網殼)
鋼網殼結構形式在近代大型體育館屋頂結構中已有成熟的設計經驗工程實踐證明它具有足夠的剛性和可靠性,顯示了網殼結構罐頂具有廣泛的推廣和使用價值。
浮頂儲罐
這種罐的浮動頂(簡稱浮頂)漂浮在儲液面上。浮頂與罐壁之間有一個環形空間。環形空間中有密封元件。浮頂與密封元件一起構成了儲液面上的覆蓋層,隨著儲液上下浮動,使得罐內的儲液與大氣完全隔開.減少儲液儲存過程中的蒸發損耗,保證安全.減少大氣污染。
浮頂的形式有雙盤式、單盤式、浮子式等。浮頂罐的使用范圍在一般情況下.原油、汽油、溶劑油以及需控制蒸發損耗及大氣污染,控制放出不良氣體,有著火危險的液體化學品都可采用浮頂罐。浮頂罐按需要可采用二次密封。
雙曲率儲罐(滴形儲罐)
罐壁受力很小,可以大大節約鋼材,但自出現后由于結構復雜,施工困難,造價高,國內沒建造過,國外也很少采用,實際上己被淘汰。
懸鏈式儲罐
在國內又稱為無力矩儲罐,它是根據懸鏈線理論,用薄鋼板制造的。其頂板縱斷面
呈懸鏈曲線狀。由于這種形狀的罐頂板只受拉力作用而不產生彎矩,所以稱為無力矩頂油罐,這種結構國內在20世紀50--60年代曾建造過.但由于頂板過薄易積水,銹蝕遭損壞,目前已被淘汰。
優點:頂板隨罐內壓力變化而起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蒸發損耗。
缺點:1、懸鏈最低點易積雨水腐蝕
2、板薄易腐蝕穿
3、量油操作行走不便
4、罐頂易疲勞破壞
5、結構抗震性差
三、儲罐設計
1儲罐設計的基本要求:
a.安全可靠:材料的強度高、韌性好;材料與介質相容;結構有足夠的剛度和抗失穩能力;密封性能好.
b.滿足過程要求:功能要求;壽命要求;
c.綜合經濟好:生產效率高、消耗系數低;結構合理、制造簡便;易于運輸和安裝.
d.易于操作操作、維護和控制:操作簡單;可維護性和可修理性好;便于控制.
e.優良的環境性能:
2儲罐容積
a.計算容積(幾何容積):是指按罐壁高度和內徑計算的圓筒幾何容積。
b.名義容積(公稱容積):是指儲罐的圓簡幾何容積(計算容積)圓整后,以整數表示的容積,通常所說的10000m3儲罐是指公稱容積。
c.實際容積(儲存容積):是指儲罐實際上可儲存的最大容積。計算容積減去A部分的容積,便是實際容積.如圖1-3(b)所示。A一般是根據油罐結構及罐壁上部的附件(如泡沫發生器,罐壁通氣孔等)決定的。?A的取值根據儲罐的形式和容積大小可在300~1100范圍內確定。
d.操作容積(工作容積):是指儲罐液面上、下波動范圍內的容積(即在儲罐的操作過程中輸出最大的滿足質量要求容積)。也就是說油罐使用時,進出油管下部的一些油品不能發出,這些油品通常稱“死量”,其高度為B。該容量通常是油庫計量員、司泵員等所必須掌握的,以便合理調度和安全收發,如圖1(c)所示實際容積減去B部分的容積,便是操作容積。B值與儲罐出料口結構有關,如圖所示。
3設計條件與考慮因素
1)建罐地區的溫度
建罐地區的溫度高低與儲液的蒸發損失、能量損耗、儲罐材料和檢測儀表的選用密切相關,或者說對儲液的儲存成本產生直接影響。
對同一種介質氣溫越高和持續天數越長,儲罐內儲液溫度也增高.相應其氣壓越大.燕發損失越多(建罐地區的晝夜溫差和大氣壓的變化越大所引起的儲罐“小呼吸”也會使蒸發損失增加)。為降低其蒸發損失,在高溫季節往往對儲罐采用水噴淋裝里以降低其罐體溫度。對一些液體需要在低于室溫狀態下儲存(如液化氣、液態氧、氨和氯乙烯等),除保冷措施外,還需要采用冷凍裝置供給其冷以維持其較低溫度。在這里儲存壓力和儲存溫度是互相依賴的,在儲罐能承受一定壓力的情況下,要尋找一個適當的儲存溫度.以盡可能減少冷凍裝的能量。
在寒冷季節,對儲存黏性較大或凝固點較低的介質,儲罐除保溫外還需加熱,使其保持便于輸送的流動狀態。
2)風載荷
建罐地區的風荷載,對儲罐的穩定性和經濟性產生影響.在風荷載較大地區,往往把儲罐設計成“矮胖”較為經濟。在強風季節要注意儲罐的位移和傾覆(空罐或儲液很少時)。在計算風力時,必須考慮儲罐的絕熱層厚度、梯子、平臺、管線、頂蓋的形狀等產生的影晌。在風沙較多較大的地區,為了保證儲液的純度和潔凈必須十分注意儲罐形式的選擇。
3)雪荷載
建罐地區的雪荷載,對儲罐的罐頂設計和運行都產生影響,特別是雪荷載較大地區,對直徑較大的大型儲罐的罐頂荷載增大了,對儲液的潔凈度或純度有要求的介質更要注意儲罐類型的選擇。對儲罐的附加設施,如泵、呼吸閥、阻火器、檢測儀表、絕熱層等,要采取防凍、保溫、防水措施或采用全天候結構產品。
4)地震荷載
地震時,儲罐是受地震損害最嚴重設備之一,因此在地震烈度為7度或7度以上的地區建罐時(烈度為9度區是不適宜建罐地區)應采取抗震措施。
5)地基的地耐力和地價
建罐地區的地耐力對一定容積儲罐的高徑比選擇和儲罐基礎費用起決定性作用。
地耐力較高的地區,不但可大大降低處理地基的費用.而且儲罐的高徑比可取得大些.這樣儲堆本身占地面積少,且儲罐間的間距也相應縮小,對地價較高的地區其面積更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因此,地耐較大且地價又適中的地區,可大大節約罐區的投資公用。
6)外部環境腐蝕(包括大氣和土坡腐蝕)
儲罐外表面的腐蝕往往比內表面腐蝕更不好處理。特別在化工區大氣中經常有酸霧、堿或鹽塵,這些雜質與露水或蒸汽和大氣中的氧形成一個活潑的腐蝕介質。
幾乎每一種腐蝕(一般腐蝕、點腐蝕、局部漫出腐蝕、電化學腐蝕、縫隙晶間腐蝕和應力腐蝕),都可能在儲罐中發生。
對儲罐來說常見外部環境腐蝕有:
安置在基礎上的儲罐底板的腐蝕;
空中夾雜的氯化物引起的不銹鋼儲罐應力腐蝕;
冷凝的水蒸氣,特別是在絕熱層下冷凝的水蒸汽腐蝕;焊接、加強板、螺栓的縫隙腐蝕。
儲罐的外部環境腐蝕,使儲罐的維護檢修周期縮短,甚至使儲罐提前報廢,影響了儲運的正常運行。
4儲存液體的性質
儲存液體的性質是選擇儲罐形式和儲罐工藝系統設計的重要因素。
主要化學和物理性質有:閃點、沸點、(在一個大氣壓下的沸點)飽和蒸汽壓(簡稱蒸氣壓)、毒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活性、密度等。
1)閃點、沸點和蒸氣壓
儲存液體的閃點、沸點和蒸氣壓都與液體的可燃性和揮發性密切相關,是選擇儲罐的形式和安全附件的主要依據。
2)毒性
儲存有毒介質的儲罐需要考慮一些特殊的問題,如防止環境污染和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因此,呼出氣體不能直接在罐區中排放,而要經過特別處理,脫除其中有害成分。所有檢測儀表和附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操作人員中毒的可能性,罐內所有搭接焊縫不能間斷焊,應采用密封焊,有毒介質不能進人縫隙中存留。為便于儲罐完全清洗,儲液管口結構應能完全排盡等。
3)化學反應活性
儲液的化學反應活性包括在一定溫度下進行聚合反應、分解反應以及儲液因被空氣污染或與空氣發生化學反應等。前者一般采取攪拌、添加阻聚劑,防止聚合沉降、噴水、冷凍降溫措施。后者采用充填氣體保護。常用的為氮氣,儲罐的氮封壓力為0.5~2.0kPa,氮氣的純度由被保護液體的要求而定。
對高溫儲罐切忌把低沸點液體加入存有高沸液體的罐中(例如水加入盛有油的儲罐)以免發生爆炸性汽化,并使儲罐破裂。
4)腐蝕性
儲液的腐蝕性是選擇儲罐材料的根據。在儲罐選材設計中除了要考慮腐蝕裕量外,還要注意罐體材料對儲液的污染。如碳素鋼材料的Fe離子污染和是否降低產品的純度(尤其是液體化學品)。不銹鋼材料要考慮不同牌號的不銹鋼對儲液的晶間腐蝕和應力腐蝕性能。
5密度
儲液的密度影響罐壁和罐基礎。罐壁的厚度與密度成正比。對某些液體化學品介質如硫酸、液堿等密度較大,這些儲罐對基礎的附加外壓力一般都超過200kN/m2,對弱地基,防止造成不均勻沉降或基礎沉降量過大是儲罐基礎設計中值得注意的問題。
文章來源:過程安全管理
CSB
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依據美國1990年《清潔空氣法案》(CAAA)規定而建立,是一個獨立的政府部門。委員會的5位核心委員由美國總統任命,并經美國參議院確認,每屆委員任期5年,下設若干專業調查員。
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成立的背景是,美國國會認為由美國環保署或美國職業安全健康局等政府執法部門進行化學品事故調查時,往往會傾向于對事故企業違法情況進行調查,而無法全面系統地對化學品事故原因進行分析。美國化工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調查涉及固定工業設施的化工事故和危害,向國會、政府部門、相關工業行業、從業人員和美國大眾提出防止化學品事故的安全建議和安全信息。截至目前,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已經完成了66項事故調查。目前正在進行的事故調查有18個,其中包括2010年4月20日BP公司“深水地平線”鉆井平臺火災爆炸事故。
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在調查化工事故方面,有以下幾個特點。
事故調查的獨立性。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的事故調查工作具有相當的獨立性,并不受美國職業安全健康局、美國環保署或其他政府部門所左右。
事實上,美國國會將美國化工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獨立出來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過化工事故調查程序與結果,能夠同時評估現有美國職業安全健康局或美國環保署相關法規的適用性,以作為法規修訂的參考依據。美國化工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雖具有公權力,但并不具有執法權和監督權,其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原因,特別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從而指出企業安全管理系統的缺失等深層次原因。
事故調查的專業性。
根據事故成因理論,化工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往往牽涉到設備失效、人員違規錯誤、非預期的化學反應或其他原因。因此,在美國化工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的調查人員中,包括許多來自政府部門或中介機構的專業人員,以及精通化學、機械等專業的工程師、工業安全專家或其他專業人士。調查人員的專業構成,保證了調查結論的客觀公正和調查建議的科學有效。另外,美國化工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的事故調查工作沒有結案的時限壓力,很多事故往往經過半年到一年的時間才能完成。例如美國化工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對2008年2月8日帝國糖業公司糖粉塵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直至2009年9月才最后形成。
事故調查的公開性。美國化工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的事故調查工作有一個重要特點,就是事故調查信息做到公正、公開,而且能夠主動與新聞媒體聯絡,通過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及時將事故調查進展等情況向全社會進行公開。根據美國化工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的規定,核心委員或調查小組組長為新聞發言人,其可通過各種方式接受媒體現場采訪,公布美國化工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到事故現場調查的理由以及事故情況的初步分析。若有需要,美國化工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會安排聽證會或事故附近社區的溝通說明會。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美國化工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也會根據需要,不定期發布調查進度和新發現的關鍵線索。
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形成了“事故調查-明確問題-提出建議-進行整改-情況反饋”的閉環管理模式,其所提出的建議與對策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安全性。
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從媒體、國家應急響應中心等渠道收集化學品事故信息,每年從200~230起事故中篩選出12起重大事故進行調查。調查分不同規模的調查組,針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人群疏散、環境影響、事故物質性質等方面進行評估。一般每組由一名首席調查員帶領2~3名調查員進行調查。對于復雜的事故會調動更多的專家介入,組成多達15人的調查組。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具有調動全美國的專家等各種資源的能力,包括公共健康方面的專家、律師等。
當發生造成人員死亡、嚴重受傷,或對財物與環境有重大影響的事故,或發生涉及特定化學物質及工廠設施設備的事故,或事故對應急處置人員與附近民眾構成實際或潛在危害時,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主席將指派委員會1名或多名委員,并召集相關調查員和專家,組成一個調查小組,前往事故現場執行調查任務。
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調查小組到現場后,先進行初步評估,若認為事態嚴重則會啟動詳細調查程序。通過與事故企業員工、管理者和目擊者等證人進行談話、采集樣品或殘余設備,并送往其他專業的獨立實驗室進行檢測檢驗,對企業的操作記錄、安全規程等情況進行分析,從而得出全面、客觀、公正的事故原因分析,并對政府、企業、社區提出建議。調查報告由首席調查員負責組織撰寫,以保證報告的質量。調查結果與建議需經過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全體委員的投票同意后,方可向公眾發布。
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作為美國的化學事故獨立調查機構,其事故調查工作具有很多特點,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基于事故調查而提出的建議和對策。當事故調查完成后,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會向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公眾提出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建議和對策。這些建議和對策沒有強制性,完全依靠其自身的科學性、合理性、安全性得到各方認可。建議提出后,委員會工作人員會對企業的反應進行評估。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根據評估情況對建議進行分類,以明確建議的效用性。
目前,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提出的建議和對策分為“開放”(Open)和“完成”(Close)兩類。“開放”類表示建議和對策還未完全被采納,“完成”類則表示建議和對策已經得到有效采納和落實。據統計,截至目前,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根據事故調查提出的602條對策和建議中,屬于“開放”類的對策和建議有189條,占總數的31%;“完成”類的對策和建議有413條,占總數的69%。
通過對策和建議落實情況的細分,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與公眾可以隨時掌握企業的改進情況,同時形成“事故調查-明確問題-提出建議-進行整改-情況反饋”的閉環管理模式,以積極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
美國職業安全健康局作為執法部門,負責調查與作業場所相關的所有死亡事故和災難性的嚴重事故,但主要傾向于對事故企業違法情況進行調查,并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對那些已被證實不重視且重復違規的雇主,美國職業安全健康局將對其采取強制措施。對于嚴重違規者,強制措施包括嚴格檢查、增加檢查頻率,以及申請聯邦法院強制執行。而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不但要調查事故原因,還要對美國職業安全健康局制定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的符合性進行調查。因此,美國職業安全健康局也是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委員會的調查對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