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安2019年11月20日訊--國家文物局、應急管理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國家文物局、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就《指導意見》有關情況,接受記者專訪。
問
請介紹一下《指導意見》制定的有關背景情況。
答
火災是危害文物安全的主要風險,消防安全是文物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文物安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把文物火災事故作為危害文物安全的重大風險之一,要求打贏文物安全防范攻堅戰。
近年來,國內外文物消防安全形勢嚴峻。俄羅斯新圣女修道院、巴西國家博物館、法國巴黎圣母院、意大利皇家馬廄與馬術學院、日本首里城等相繼發生火災事故,一大批文化遺產遭受了嚴重損害,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也為我國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敲響了警鐘。
我國文物火災時有發生,近十年來國家文物局接報文物火災事故150余起,今年以來,四川云巖寺、貴州東山古建筑群、安徽黃田村古建筑群、青海隆務寺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山西、江西、浙江、湖北、福建等地也發生了文物火災事故,教訓極為深刻。
當前,全國一些地方還存在文物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消防基礎薄弱、管理粗放、火災防控能力不強等問題,電氣故障、生活用火、燃香燒紙、施工現場違規動火等文物火災隱患依然存在,亟需從制度機制入手,全面加強和改進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問
《指導意見》是國家文物局、應急管理部第一次專門就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工作聯合出臺的政策性文件,請問該文件有哪些主要特點?
答
年來,文物行政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已經形成了聯合部署、聯合檢查、聯合督導與各文物單位自查自改相結合的文物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機制。2018年以來,應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聯合部署了博物館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檢查、文物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對重點地區開展督導檢查,以國務院安委辦名義對33家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文博單位進行掛牌督辦,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提升文物火災防控能力,取得了明顯成效。
《指導意見》從健全責任體系、強化安全管理、整治火災隱患、加強基礎建設、增強應急能力、開展宣傳教育和嚴格督察問責等七個方面,提出了22項具體意見和要求,指導各級文物行政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和文物、博物館單位開展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這既是對消防安全大檢查、掛牌督辦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經驗的總結,也符合我國文物、博物館防火特點和當前文物消防安全實際。
可以說,《指導意見》具有很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必將對全國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產生積極作用,推進文物安全規范化、精細化管理。
問
防范文物火災事故,責任落實是關鍵。請問《指導意見》針對責任落實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
通過對近年來國內外文物火災事故的深入分析,根本原因是文物安全責任不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健全完善責任體系,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要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切實履行文物安全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明確承擔文物消防安全監管的內設機構和人員,實施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示公告制度,落實文物管理使用人的消防安全直接責任等。文物、博物館單位應當建立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通過設置(明確)內設專門機構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距離消防救援隊較遠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國家一級博物館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其他文物、博物館單位也要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結合實際需要配足配好消防器材裝備,加強值班備勤和巡邏檢查。
問
加強文物安全消防管理,檢查整治火災隱患是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務。《指導意見》對此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
加強文物消防管理,檢查整治火災隱患既是當前文物防火的緊迫工作,也是做好文物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指導意見》重點強調要科學評估火災風險,列出火災風險隱患清單,加強制度建設;要嚴格生產生活用火,文物建筑用于宗教活動場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確需動用明火的,必須加強火源管理,指定安全地點,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專人看管,做到人離火滅,非宗教活動場所的文物建筑保護范圍內不得燃燈、燒紙、焚香;嚴格安全用電,文物、博物館單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電氣安全檢測維護,嚴格落實用電管理制度,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裝燈具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裝燈具的要保持安全距離;嚴格用火用電和易燃可燃物品管理,加強文物保護工程工地和大型活動消防措施等。
同時,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嚴格檢查整改火災隱患,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防火檢查,每日定期開展防火巡查。對社會開放期間,每2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并強化夜間巡查。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強對本轄區內文物、博物館單位的監督檢查,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實施掛牌督辦,督促指導各文物、博物館單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化、常態化,提升火災防控能力和水平。
問
提升防控能力是文物消防安全重要的基礎工作。《指導意見》對加強能力建設做了哪些要求?
答
增強火災預防、預警和初期火災撲救能力,是文物消防工作的基本要求。
《指導意見》提出各地要深入推進實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大文物消防設施設備投入力度。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嚴格消防設施管理,充分發揮消防系統功能作用,保障正常有效運行,火災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操控人員應持證上崗;對文物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功能正常;要充分應用先進適用的設施裝備,增強文物火災自動報警和滅火能力,利用無人機等裝備對古村落、大型文物建筑群實施智能巡查,不斷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同時,各基層文物行政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要按照“一家一策”的要求,指導本轄區重點文物、博物館單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演練。
文物、博物館單位在宗教活動、民俗活動等人員聚集的重點時段,應制定專門預案,一旦發生火災,要立即報警并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撲救初起火災,有序組織人員疏散,及時搶救不可移動文物,確保消防安全。
問
《指導意見》對加強文物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督察評估等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
《指導意見》堅持專群結合,要求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各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廣泛開展常識宣傳,大力開展警示教育,增強火災風險防范意識;將文物消防安全宣傳納入“文化和自然遺產日”“5?18國際博物館日”等活動內容,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和監督文物消防工作。
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在醒目位置設立消防安全警示標識,張掛消防安全宣傳圖標;要深入開展專業培訓,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培養一批會消防管理,會操作消防設施器材,會檢查整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和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同時,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嚴格實施督察考評機制,要將本轄區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指標,確保消防安全責任落到實處,火災隱患整改到位,消防安全措施切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