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安2019年08月01日訊 --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于2018年10月27日起施行。
《條例》草案9月發布并向社會公眾征求公開意見,短短一個月搜集到1.3萬余條意見。消防救援銜最終如何設置?授予范圍包括哪些?消防、森林部隊轉制后,他們的待遇是否會發生改變?記者采訪了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
1. 消防救援銜是什么,有何特點?
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消防救援銜是繼軍銜、警銜、關銜、外交銜之后,我國設立的一種新銜級 ,是專門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設立,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員身份、區分消防救援人員等級的稱號和標志,是國家給予消防救援人員的榮譽和相應待遇的依據。
消防救援銜的設置,總體上參照了軍銜、警銜的做法,與軍銜、警銜有所不同的是,將銜級與職級合并設置,實行一職對一銜。 這樣設計,我們感到更簡潔明了、也便于指揮。在銜級稱謂上,管理指揮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主要突出“指揮”特點,稱為總監、指揮長、指揮員;消防員主要體現“消防”特點,稱為消防長、消防士、預備消防士。
2. 國家為消防救援隊伍建立專門的銜級制度,主要是基于什么考慮?
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根據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后,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這支隊伍實行專門的銜級制度,主要基于四個方面考慮:
一是遂行任務的需要。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作為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和國家隊,需要建立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實行專門的銜級制度,有利于明確指揮層級、指揮關系和指揮責任,保證政令暢通、指揮高效。
二是嚴格隊伍管理的需要。實行專門的銜級制度,有利于區分消防救援人員等級和身份,有利于按紀律部隊要求嚴格管理,確保隊伍正規有序、紀律嚴明。
三是適應隊伍轉制的需要。消防、森林兩支部隊為成建制劃轉,原來實行武警軍銜制度,轉制后繼續實行專門的銜級制度,有利于保持隊伍穩定性和工作連續性,實現改革平穩過渡。
四是增強職業榮譽的需要。消防救援職業風險高,需要黨和國家在政治上給予特殊關懷。實行專門銜級制度,體現的是黨和國家給予消防救援人員的崇高榮譽,對于增強消防救援人員的責任感、使命感,激勵隊伍忠誠履職具有重要作用。
3. 消防救援銜的授予范圍包括哪些?今后對地方專職消防隊伍是否也考慮納入授銜范圍?
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消防救援銜授予對象為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統一領導管理的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在職人員。為加強對隊伍的統一領導指揮,將消防救援總監授予應急管理部正職。目前,授銜范圍主要是公安消防、武警森林兩支部隊轉制人員。下一步,根據需要對安全生產等其他專業力量擇優整合,納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后,也可以授銜。
地方專職消防隊伍是一支非常重要的應急救援專業力量,應急管理部對這支隊伍建設高度重視,正在研究相關政策意見,總的是要規范管理、保障待遇、穩定隊伍、提高戰斗力,更好地發揮這支隊伍的作用。
4. 消防救援銜具體如何設置?授予和晉升的依據是什么?
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消防救援銜按照管理指揮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消防員分別設置,其中:
管理指揮人員設總監、副總監、助理總監,高級、一級、二級、三級指揮長,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指揮員,共三等十一級;
專業技術人員設置專業技術高級指揮長和一級、二級、三級指揮長,專業技術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指揮員,共二等八級;
消防員設一級、二級、三級消防長,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消防士,預備消防士,共三等八級。
授予消防救援銜,以消防救援人員現任職務、德才表現、學歷學位、任職時間和工作年限為依據;消防救援人員勝任本職工作、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正派且經培訓合格,方可晉升上一級消防救援銜,在執行消防救援任務或其他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德才表現突出的可以提前晉升。
5. 公安消防部隊、森林武警部隊轉之后,待遇是否會有變化?如何保持隊伍的職業榮譽?
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消防救援是和平年代最危險的工作之一,黨和國家對這支隊伍十分關心。根據中央改革決策,轉制后,消防救援人員仍享受國家和社會給予的各項優待,之前的待遇保持平移。
這次設立消防救援銜,就是黨和人民給予消防救援隊伍的崇高政治榮譽,是國家給予消防救援人員相應待遇的依據。此外也明確,在執行消防救援任務或其他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德才表現突出的可以提前晉升,突出消防救援銜的激勵功能。下一步,還要為這支隊伍設置專門的隊旗、隊徽、隊訓、隊服,建立專門的表彰獎勵制度等等。總的是通過多種措施,使消防救援成為社會尊崇的職業。
關于職業榮譽問題,我還想說的是,榮譽既來自于黨和國家的關心關懷,來自于人民群眾的信任支持,更需要消防救援隊伍自身的奮斗。我們要以敢于拼搏、勇于犧牲、甘于奉獻的實際行動,不斷爭取更大的光榮。
6. 目前消防救援隊伍改革的進展情況如何,下一步怎么安排?
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消防救援隊伍改革工作,正在穩步有序推進之中。8月下旬,中辦、國辦印發了組建隊伍框架方案,明確了隊伍組建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和相關要求;9月底、10月初,武警森林部隊、公安消防部隊已分別集體退出現役,成建制劃轉應急管理部,目前正按中央批準的意見,組織開展集中教育整訓;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下一步,還將組織授銜、換裝、人員職級套改、落編定崗等一系列工作。總之,我們將按照中央部署要求,逐項抓好改革任務落實,年底前完成改革轉制任務,確保改革平穩過渡,確保各項消防救援任務圓滿完成。